
来源:科技日报
有专家评论,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环境、科技、法律的综合性问题。现在排放空间是大家认同的一个稀缺资源,所以碳的战争就是发展的战争、经济的战争。不同国家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不同,各利益集团之间斗争也日益激烈。
11月26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能源与气候变化项目主任陈冬梅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就目前来看,气候变化谈判中的主要利益集团可分为三大块,一个是以欧盟委员会为代表的利益集团,一个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集团,还有一个是77个国家加中国。三者之间在谈判中达成协议,对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后京都谈判的“领头羊”
陈冬梅说,欧盟经过几次扩大,现已有27个成员国。欧洲联盟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联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际发言权的强化。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的声音集成员国总体之强势,形成地缘政治的第三足。欧盟各国国内环保势力较强,也力图在国际上抓环保旗帜,且因清洁能源在其能源构成中比例较大,拥有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较充足的资金,对立即采取较激进的减、限排温室气体措施呼声很高。
根据欧洲气候变化计划的结论,欧盟实现承诺的总成本为37亿欧元,相当于2010年GDP的0.06%,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非常小。欧盟作为一个成熟和超稳定的经济体,基础设施业已完善,经济外延扩张的物理空间十分有限,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也十分有限。欧盟一直对高环境标准给其商品出口竞争力造成的消极影响颇为不满,希望通过对其内部现行生态标准的扩散,降低其主要竞争对手的生态竞争优势。
另外,由于全球经济在气候变化的推动下,催生了气候经济,而气候经济所需的环保技术,恰恰是欧盟的强项。如果这样的投资需求有了很大增加,就意味着这些欧盟企业在全球竞争中获得了很好的发展机会,这对欧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所以,欧盟在后京都谈判中发挥了领头羊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制定了很多策略,比如一直在加强跟中国的对话,想达成同中国的联盟关系。欧盟从今年2月单方面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20%,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量减少20%,一次能源消费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20%。2006年年底,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将民航运输业纳入其排放配额交易机制的决议,并将从2012年起适用于所有在欧盟起降的航班。在今年“G8+5”峰会上,德国政府提出了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50%的目标。
尚有分歧的发展中国家
中国与77国集团联盟,形成了发展中国家阵营,所代表的利益是发展中国家权益。
印度、巴西、东盟、非洲和拉美其他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的强手,但从经济规模、排放总量、能源消费等方面,均远低于中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中国准备较为充分,与发展中国家沟通较好,因而中国在三强格局中,还必须代言其他发展中国家。
77国加中国集团庞大,到目前为止,尚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团结一致,但内部分裂倾向加剧,发展中国家形成整体立场的难度越来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反对在目前情况下立即采取减、限排措施,不希望减、限排措施阻碍其自身的发展;小岛国集团由于可能是气候变化的直接和最大受害者,一直试图积极推动国际社会立即采取实质性减排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与欧盟的立场保持较高一致;最不发达国家集团为了获得少量资金和技术援助,愿意在许多关键议题的谈判中做出妥协;以沙特为首的石油输出国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坚决反对在任何关键的议题谈判上达成协议;而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巴西和印度,则非常关注有关第二承诺期谈判的问题,在许多重大议题的谈判中,既不愿意轻易做出妥协,也不希望像沙特那样放弃所有国际合作的可能性。
中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未来肯定会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减排压力。国际能源组织在最近发布的报告中称,中国和印度的能源消耗占全球增长量的47%。在国际气候变化的谈判中,中国正承受着日益增强的压力。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采取了非常积极的态势,对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大国形象的示范效应。
反对减排的伞形集团
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集团主要特点是能源消耗大国,其观点是反对立即采取减排。从1990年到2004年,加拿大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26.6%,澳大利亚增加了25.1%,美国增加了15.8%。即使《京都议定书》而生效了,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之间形成的统一国际立场的影响实际上越来越大,其总体立场是反对减排。
美国考虑的是本国经济和排放增长的基本国情。美国地大物博,经济增长较快,再加上消费方式非常浪费,所以温室气体排放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另一个根本原因是,如果美国签署或者承认《京都议定书》规定给它的7%减排目标的话,那么据测算,美国实际减排幅度应达到37%,经济成本代价非常之高,远远高于欧盟。所以,《京都议定书》对其意味着昂贵且利益非常小。
于是,《京都议定书》生效时,美国很快向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提出了亚太清洁发展意向宣言,试图利用《京都议定书》对技术转让没有明确承诺来设计一个机制,强化自己的地位。除此之外,美国还在发展再生能源效益伙伴等一系列合作提议,实际上,所有提议都是不想受《京都议定书》的制约。
美国想设立一个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新协议,而这样的协议中须有发展中大国,得延长减排的期限。
它想通过一个市场的机制来实现减排,而不是通过一种政治承诺减排多少、多少比例的方式。在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方面,美国和欧盟实际是站在同一立场上,他们都认为,发展中大国也要承担新的减排任务。
后京都谈判的难点
后京都谈判目前处于尴尬境地。众所周知,美国不参加《京都议定书》,而没有美国加入的《京都议定书》是非常不完整的。
目前后京都谈判的难点还表现在:目前发达国家排放量增加非常有限,但是发展中国家排放量和排放速度增加都非常快,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要美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后京都进程,一种取向是回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另行谈判。但回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程序复杂、众口难调、交易成本太高。而且在后京都的谈判进程中,政治意愿、经济利益和科学认知相互影响,政治意愿取决于对经济利益的判断,而经济利益的计算需要有坚实的科学基础。
《京都议定书》的未来令人担忧,到目前为止,在推动后京都谈判的过程中,最大问题是怎样核查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是不是完成了。而现在的检查结果是,它们实现目标的进展都不是很好,而如果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都实现不了的话,又如何要求发展中国家减排?这必然成为《京都议定书》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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